(第三屆天人實學研討會)
試論孔孟與老子的天人合一觀
發表人:呂宗麟(緒麟)
東海大學教授/圖書館館長
摘 要
天人合一是中國傳統文化中一項重要的主題,亦是中國古代哲學所追求的人生境界,孔孟與老子既構成中國傳統文化體系的重要輪郭,也勾勒出中華傳統文化的軌跡,從周代的觀人事以知天德,到孔孟的盡人事以至於天理,乃至老子建立自然主義的天道觀,確實開拓了傳統中華文化的思考面向。
維生首席於今年開導師養靈營中指出:「以中華文化的歷史作觀察,從黃帝時代開始第一期的初劫,經過行、清、平、春、康五劫,到了堯舜時代,就是孔子嚮往的大同世界…到了春秋戰國時代,進入春劫…現在則是又進入到春劫了….┘,筆者在本文中嘗試透過對孔孟與老子天人合一觀的理解與闡釋—重人文、尊天道,冀希能提供面對春劫的一項思考方向。
試論孔孟與老子的天人合一觀
呂緒麟
一、前言
大體而言,中華文化是講求天人合一的文化體系,傳統中華學術亦可綜括為探求「天人之學」為基礎;天是天道,亦即自然之理性,人乃人倫,張而為文明發展之礎石,在中國不同的歷史時代中,天人之學的內涵亦產生若干差異,表述天人關係的概念也因而發生變化,諸如先秦、兩漢議天人,魏晉談自然名教,唐末諸子論心與道、性與理、太極與人極等等,反映出中華文化的歷史發展軌跡,但發展中亦有其不變的宗本,即天人合一這一基本的文化觀念,天人合一觀念是整個中華傳統文化的理論核心,亦是中國哲學的最基本範疇,也是中華傳統文化體系的皇建之極[1]。
產生於中國的各家各派傳統學說,不論差別有多大,似乎最終都可歸結為探討天人關係,由域外傳來的思想學說,要在中國土壤上深耕,同樣地也要經過天人觀念的融解,作為解釋天人關係或實現天人合一理想的一種思路,否則甚難成為中華文化體系的有機組成部份[2],如佛教與基督教思想的進入中國境內,即為顯著的例子。
中國天人合一的文化體系有兩大支柱,即先秦儒家與道家,從理論層面思考,儒、道兩家各自成為強調天人合一的文化體系,因其最終均追求的是以文化體系引領現實社會符合天理;道家發天道,明自然,發展文化體系的思路是由天之人,即以自然之理,作為其體系的基礎,欲使社會機制不違背天道自然;先秦儒家的由人之天和道家的由天之人,均是一種建構文化的理想;嚴格而論,現實社會甚難依其等文化內涵而改變,這使得儒道兩家都難以獨立地引領現實社會達到其理想;因此,歷史的現實決定了儒道兩家必須也必然地互補,道為儒提供文化活力,儒為道開闢切入現實的途徑[3]。
或許正由於上述的原因,本教師尊特別強調:「上帝之教是以中國儒家生生不息,天心之仁為中心思想,以仁存心,體天地好生之德」,在祈禱詞中亦有「願!人心復古,抱道樂德,人類浩劫化減於無形」之語。
二、孔孟的天人合一觀
周人繫天命於人事的思想為孔子所繼承,孔子雖曾有「天道自然」之想法,如其稱:「天何言哉?四時行焉,天何言哉?」《論語.陽貨》,但更多地還是強調「天」道德意志的特性,如:「天生德於予,桓魋其如予何?」《論語 .述而》,「天之未喪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論語.子罕》,「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論語.顏淵》,「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論語.八佾》,「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論語.季氏》等說法,無不視「天」為具道德意志的最高主宰[4],或許正由於此因素,故「不語怪力亂神」《論語.述而》,從而以實踐層面踐仁達仁,因此,孔子不輕言天,誠如子貢所言:「夫子之文章,可得而聞也,天子之言性與天道,不可得而聞也」《論語.公冶長》。
不過,儘管孔子曾云「知天命」、「不逾矩」《論語.為政》,但嚴格而論,他當時尚未明確提出「天人合一」此一命題,在中國思想史上,第一次從「天人合一」層面,明確論述天人關係者應為思孟學派,子思稱:「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中庸》,即是明白指出,道由性出,性由天授,人道與天道合一,合為同一道德本性;孟子也持同樣見解,曰:「莫非命也,順受其正」,要如何做到「順命」而非「非命」?前提應是知「天命」,知天命之方法是盡心,「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至於為何盡心便能知性、知性便能知天?因為,「誠者天之道」,而「思誠者人之道」,道的內涵是「誠」、是「善」、是「仁義禮智」,且「仁義禮智根於心」,所以能盡心便能知人性善,能知人性善也便能知天道「誠」;孟子由義理之天來說明天人合一思想,其後為宋明理學家所光大,如張載「天良能本吾良能」《正蒙.誠明》,天與人合一,都合在於性本善良之上[5],換言之,先秦儒家思想的天人合一觀,並非是宇宙論、本體論上的思辨,而是落實到現實人生,為「人」的價值理想尋求一種基礎和源泉[6],亦是一種對「人道」觀念的看重,因之會形成對善觀念的確立,與對善行為的實踐;國內佛教慈濟功德會證嚴發師幾乎以「行善」為其開示子弟主要談論的核心;維生首席在今年六月對開導師養靈營講話時,更進一步指出:「在今天我們要自我檢討,我們為中華文化的老根做了什麼?我們的列祖列宗在這一塊土地上拼命奮鬥,我們的老祖宗遺留下了中華文化的老根,更留下了種種善根、善心、善智、善行,中華文化的老根就是「善」,我們要在生活中行善,代代傳承下去」,其義理應均相同,或係本於孔孟天人合一觀為礎石乎。
三、老子的天人合一觀
老子書中,直接論及天人合一之說法,主要係在於第二十五章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以及第十六章的「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老子在此明確指出人應該效法天地自然之道,河上公注道法自然為「道法自然,無所法也」,由此可見,老子的天人合一觀,基本上是依本性自然的天道觀,這應是老子哲學最基本之價值取向。
基本上,老子若與孔孟相較,老子推崇天道,而較貶抑人道,筆者以為,老子所稱之「道」,應係指「天道」而言,論者常以為「天道」即顯示人事吉凶的自然現象,是人們出於農業生產需要對天體運行和時序變化的觀察所得,或認為只是對天體運行自然規律直觀經驗性之認識,因而僅具有初步的哲學意義,實際上,它是從「天象」和「天命」範疇衍展出來之概念,天象是對宇宙的表象性認識,而天道側重於天象內部之關聯性,如「盈而蕩,天之道也」,《左傳.莊公四年》,「盈必毀,天之道也」《哀公一年》,就已揭櫫天體運行之至極而反的道理,故《國語.越語下》稱「天道盈而不溢」;如果說「天象」和「天道」所體線的是天的客觀意志,那麼,「天命」所表達的則是天的主觀性,應是屬於具有神格的神意論,依大陸學者張增田的看法,「天道」是在「天象」和「天命」觀念基礎上,並與「天地」相關聯的一個綜合性概念,它以天體運行之過程、方式和規律為基本內涵,同時具有「天象」與「天命」的主要內容,比之「天象」的具體性,它較具抽象性;較之「天命」的神格性,它則較具哲學性,相對於「天地」之廣泛性,它又係具有概括性的概念;與先秦儒家相較,孔孟鮮言「天道」,墨家不講「天道」;由此可知,先秦儒家與老子比較而言,老子思想較揚顯出與天道密切之關係,換言之,老子之「道」,應是據於「天道」進一步抽象所得[7],筆者相當同意此種論點。
老子對世界本源上的想法,係從「天地」上溯至「道」,其消解了意志之天,作為之天,而直視「天」僅為「自然之天」,因此將天道中的「天」抽去,使之成為一純邏輯上的「道」,由此看來,孔子與老子對「天」的觀念是不相同的,當然,如此的思路方式,必然會導致對孔孟天人關係的改變,在《老子》第二十五章中對人、地、天、道的遞進性,即可看出端倪。
老子天人合一觀的另一項重要內涵,即是人能復命、體道、返樸歸真,原因或許在於人類社會在演進的過程中,太過於爭強奪勝,其結果卻是「強梁者不得死」(第四十二章)「柔弱勝剛強」(第三十六章),故此老子才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如此能「與道同體」,亦能安身立命,而孔子的法天,則是為著成為君子、聖賢。
四、重人文、尊天道-代結語
由周公至孔子,從思孟學派到宋明理學,「天人合一」此一命題,在儒學傳統中並非意指「人與自然的合一」,而是一種重視人文,以「人為主體」的天人合一觀,當然能使人類知道向善,並以天亦為善,更易體天而行,能與天地合其德;然而作為「儒道互補」道家的老子而言,其旨在於希望能消除紛爭不息的社會現象,希望能夠「返樸歸真」,故曰:「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人若能依其本性的自然,自然能夠聽任自化,自然不會形成若干劫數與浩劫,此種的想法應是一種尊天道的天人合一觀。
今年是二十一世紀的第一個雙數年代,亦是春劫啟運的重要階段,如何面對?筆者以為,具體落實的孔孟與老子的天人合一觀-重人文、尊天道,順應自然,迎合天心、靜坐養心、跪懺洗心、茹素淨心、誦誥煉心、誦經補心、行善修心,或將能使吾等臻至宗教大同、世界大同與天人大同之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