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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訊第35期》天帝教首席使者核定「親和日」之時間、內容、程序

天帝教首席使者核定「親和日」之時間、內容、程序

  奉 首席使者核定,改進各級教院處之「親和集會」有關事項如下:

一、親和日:從七十五年十一月份起,按照教綱規定,每逢星期日定為「親和日」。其時間(上午、下午、晚上)由各教院處參酌實施。

二、親和內容:

 1.預先於兩個月前,派定專題講演人選及講題,並擬發講授大綱、有關資料,人手一份。

 2.以宣講教義、清虛宮弘法院教師講義,或本教其他有關書籍。

三、親和集會之程序:

  集會前一律先上光殿天上人間規和。(不唸祈禱詞及寶誥)。

 (一)唱教歌。

 (二)向師公、師尊行禮。

 (三)宣講聖訓或轉達師尊訓示。

 (四)教義講解,或專題演講(含心得報告)。

 (五)問題討論或建議事項。

 (六)唱「天人親和歌」等五首。(擇一、二曲)

 (七)散會。

 (八)實施精神治療。

四、對初皈同奮希望時常參加親和集會,平時應加強親和連絡,使之關心帝 教,對帝教增進認識。

五、主持人應由各該院處之院教、副院教,或三教長擔任。

六、教義講解及聖訓宣講應由各該院處之傳道使者,或傳教使者輪流負責主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