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教訊第0273期》天帝教天人研究學院設立分部組織章程

天帝教天人研究學院設立分部組織章程

九十五年十月二日天人研究總院九十五年度第二次院務會議通過

 

壹、設立宗旨:

  天人研究學院(下稱本部)為培育具有天人研究學養之救劫宏教人才,推廣中華文化宇宙真道,特於各教區設立分部。

貳、組織及工作職掌:

  一、各分部設主任、教務組、行政組(含財務)。必要時得設副主任。

  二、各分部置主任一人,綜理分部各項事務。

  三、各分部置教務組幹事一人,職掌課務安排、講師聯繫、學業成績登錄等教務事宜。

  四、各分部置行政組幹事一人,職掌學生各項學習輔訓活動、生活輔導、分院一切庶務及財務管理。

參、權責:

  一、各分部主任由本部聘任,報請天人研究總院院長同意。

  二、各分部教務組幹事,由各分部主任聘任,報天人研究學院院長同意。

  三、各分部行政組幹事,由各分部主任聘任,報天人研究學院院長同意。

  四、各分部之課程講師由本部聘任之。

  五、各分部之課程、教材、學制均由本部統一規劃。

  六、各分部之各項教育規章,均由本部訂定之。

肆、財務:

  各分部財務,依天帝教財務管理辦法執行之,以自給自足為原則。

伍、本章程經天人研究總院院務會議通過,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