祀
祀的意義:音四,即祭祀也。祀乃家、國之大事也。因其祭神明、祖先,古人講: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故不得不慎,惟因環境、時代背景之不同,今之祀已失其應有的隆重、莊嚴與虔誠的內涵,而多流於鋪張排場與形式。本教因應時代需要,自宜去蕪存菁、去繁從簡,負起改變社會風氣,導正人心之責任,一切祭祀皆以合宜、簡單、莊嚴、隆重即可。茲僅以目前台灣一般民間信仰各種祭拜融合本教特色,修訂如后。
祀的範圍:
1、飾終大典(含簡易飾終) 迎靈到安靈位。
2、祖先、陰靈。
3、安置祖宗牌位、恭奉神像(安神位)
4、初一、十五、春節、元宵、端午、中元普渡、中秋。
5、祀灶日:臘月(十二月)廿三、廿四。
6、服飾。
呈祀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