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交通親和戒律
本戒律根據教綱附件第七部份「教魂-天人親和須知」條款訂定之。
(一) 謹持五戒
1、 戒洩漏天機。
2、 戒藉道斂財。
3、 戒識神用事。
4、 戒徇私欺妄。
5、 戒藐怠職責。
(二) 信守七律
1、 應時時存恭敬心、清靜心、無思無慮、清心潔欲,迎聖尊臨壇親和,執行任務。
2、 不得對人對事有先入為主之後天意識摻雜親和。
3、 謹言慎行,嚴守天機,任何天人消息親和紀錄除送呈院教外,絕對保密,不得洩漏。
4、 非依常規核定程序,不得擅徇私人請求,作任何天人交通親和。
5、 不得有假借天人交通親和,作私人對話之行為。
6、 不得在教壇與特准之親和場所外,作天人交通親和。
7、 不得酗酒,不潔身心時間內,作天人交通親和。
(三)附則
1、 不論專、兼職天人交通侍生,均不得洩漏有關天人交通訓練期間,有關課程。
2、 凡違反戒律之天人交通侍生,得依教規衡情規勸後,並予面壁、祈誦、跪懺等處分,以示懲進,而資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