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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依據教綱第九條之規定制訂極院組織綱要。

1、本院永久設於本教重現人間所在地台北。

2、本院內職侍居執儀,為十五級職如次:

   首席使者-輔教-翊教-道通-都總-宏宣-道綱-文機-參贊-督理-淨堂-書記-主儀-守乘-化覺-知禮

(1)輔教:以道行、德行、法技、道歷精邃者一人升任,承首席使者命處理全院院務,      遇必要時,得代行首席使者職權,是翊教提升之座位。

(2)翊教:以道學、功行、法技、道歷,素孚眾望者一人升任,為首席使者輔教之輔弼,主持宏教宣化,是道通之上位。

(3)道通:統理本教內外級職之人事升遷調補,並協助翊教之職掌,為進升翊教之過程。

(4)都總:總理本院宏宣以下各職,呈遞一切事務,為擢補道通之上位。

(5)宏宣:闡明教義、蒐集本教事蹟、編纂教史、輯錄言行,及講道佈教等職,為遞升都總之上缺。

(6)道綱:主持靜參、證功,督率匯靈、修法,是擢升宏宣之上座。

(7)文機:掌理天機要案,選修表章、令文,為對上聖所司之職,是功升道綱之缺。

(8)參贊:職司設計教務,暨建議、彈劾等職,是升補文機之缺職。

(9)督理:司管巡察、紀錄功過、審查各級教院督教長之報告,遞呈核辦,為頂升參贊之幹材。

(10)  凈堂:專司淨殿、領綱、誦經、持咒、講釋經義、設壇、皈帝等法事,為進升督理之缺位。

(11)  書記:典守教印、製頒印信、主辦內外一切文書,為淨堂之候缺。

(12)  主儀:主管內外威儀、糾察、規戒,是補書記之職位。

(13)  守乘:掌管「皈」、「乘」、「組」、「訓」等職,為主儀之升缺。

(14)  化覺:職司統計教徒冊籍,並負啟牖、進修之責,為頂升守乘之遞補。

(15)  知禮:主司登記、進退、持待、承啟,為十五級職之基層。

3、本院設樞機使者五十五人組織樞機院,由首席使者就極院「輔教」提升,並于全球「統教」、「主教」中道學、德行、法技、道歷之資深者,或對本教有特殊貢獻,眾望素孚者陸續遴選,報請  天帝核定。

4、    樞機使者為本院最高諮詢幕僚,直接對首席使者負責。本教人間重大決策,得由首席使者提出樞機會議商決之。

5、    本院設置天人研究總院,為本教精神活動最高中心。其主持人選由首席使者遴任報請  天帝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