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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壇分析

教壇亦稱光殿。在教綱附件「教儀-天人禮儀」中有:

教壇-1.教壇設儀2.教壇威儀3.教壇執儀4.教壇修儀5.教壇典儀。

在弘教系統以「始院」為全球弘教中心,始院之教壇光殿為「凌霄寶殿直轄寶殿」,各洲、國、省、縣市依教化所至,設立教壇及道統殿,均以「玉○殿」為名。應化人間主持神媒有殿主、副殿主、總護法。

每一教壇的主體結構均應設置「道統殿」,道統殿之左右分設「配祀堂」與「功德堂」。

 

教壇內容:

 

本教教壇,為 天帝傳佈真道、宣達旨意、諸大神媒雲集、天人溝通、教徒修持之聖地。

(1)    光殿-本教各地教院均設有光殿,通稱「教壇」,謹奉命于復興基地台北設「凌霄寶殿直轄寶殿」。其他在各國、各省市,設立之殿名隨時請示命名,各殿並設道統殿、配祀堂、功德堂。

(2)    道統殿-應設於教壇之內,並奉祀道統衍流之列代教主。以奉祀道統衍流及道統三代為主。

 

道統殿左設配祀堂、右設功德堂。

(3)    配祀堂—崇祀有功受爵教徒。

Ⅰ、有功—指得有追尊、表揚。

Ⅱ、受爵—指得有道(天)爵。

Ⅲ、教徒—指通過三皈程序、三乗進修之同奮。

(4)    功德堂-崇祀中外古今賢哲,德澤垂於後世者。

Ⅰ、古今中外—包括過去、現在、未來之本教同奮及教外人士。

Ⅱ、賢哲—凡具有大智慧、大德行、德澤得以永垂後世者。

      

入祀配祀堂、功德堂均以「文字」書寫方式行之,不得以個人相片或象徵牌位入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