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任首席使者產生及遴選過程
(一)遴選過程
1、 為推舉產生本教第二任首席使者,第五十一次樞機使者會議特定於丁丑年元月初九(八十六年二月十五日) 上帝聖誕當天於天人研究總院參機正殿舉行,天上金闕會議亦於同步召開,經過長達五個多小時的推選過程,終於在天意人願下,奉本教教主 宇宙大主宰玄穹高上帝御命頒伂,由維生首席樞機承接本教第二任首席使者天命,天人共鑑,同申祝賀。
這是天帝教第一次根據建教憲章教綱所遴選出來的人間最高領導人-首席使者,使本教向制度化又邁進一步。
一月卅一日代理首席使者維生樞機依命交卸兩年代理職務後,奉太虛子聖師祖頒降金闕會議之決議,於五日內即二月四日巡天節送駕午刻在參機正殿舉行交代儀式,辦理教權移轉,人間依據聖命與教綱之規定,自二月一日起,由極院秘書長光照樞機代行首席使者職務,並積極籌辦推選第二任首席使者。
第四十九次樞機使者會議中決議,於二月十五日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為人間推選第二任首席使者之最高樞機使者會議,全會依據教綱第二章第七條暨附件五「人間推選首席使者報請 天帝御定辦法」、「天帝教推選首席使者辦法」以及「天帝教推選第二任首席使者作業細則」進行,就現有的廿五位樞機使者中,互選道高 德重者三名,報請天帝核定。
2、與會全體樞機、工作人員及天人交通侍生依序進入天人研究總院二樓的闈場內,為保持客觀公正,兩邊入口處均嚴禁任何人員隨意進出。
3、當天會議主席由童光照樞機擔任,監票、唱票及計票人員則分別推選維律、光傑及光啟樞機負責。
4、全體樞機在選前有一致共識,光節樞機特予提案再一次聲明法源依據,及宣讀樞機使者會議制定有關教綱所訂首席使者應具「道高德重」的條件為:
道學-對各種宗教具深度認識,對本教經典教義,尤能發其微言,擅其精義,揚其真諦,新其觀念,利其體用。
道行-道歷資深,道心堅貞,忠於 上帝,忠於帝教,忠於同奮,維護帝教不遺餘力,任毀任謗,無怨無悔。
道法-精於法技,精於修持,能為法師親和天人,冥察玄奧,行天道,棄小道,秉持正氣,救劫化人。
才德-博學廣聞,能為經師以施教贊育,能為人師以表率群倫,善與人交,知所進退。
廉德-清廉自守,無私無我,遵循師訓,正己化人,堅持清白教風,維護教益是重。
品德-素行端正,嘉言嘉儀,素孚眾望,令譽清高,為同奮所欽,為眾生所仰。
人際關係-對教外具良好社會關係,有豐富人脈,能提昇教譽,並護教擅道。
最後說明全體樞機使者在精神上受全教同奮之付託,代表全教同奮,投票首席使者候選人,每位樞機均為選舉人,以自由意志投票,推選候選人;同樣也是候選人,均有被選的權利,選舉時應公正、公正,盡天職、遵天命。
5、三點四十分,全體人員進入參機正殿,在默祝心願、恭誦教主 上帝聖誥後,由主儀人稟報出席人數,接著進行推選作業,與會的樞機使者井然有序的領票、圈票及投票,並依作業細則規定,採無記名複式圈選投票,互選首席使者候選人一至三人。
6、進行開票作業,維生樞機獲得廿票,是唯一得票數超過投票數二分之一以上者,依照推選第二任首席使者作業細則第肆章第十五條規定,被推選為第二任首席使者候選人。
選舉結果以表文恭呈 天帝御定的同時,天人交通兩位侍生分別於參機左殿、參機右殿以侍筆、侍準方式承接詔命人選,並由兩邊的工作人員將密封於錦盒的侍文送入正殿。
7、左殿的密封錦盒大約在廿分鐘後送入正殿,右殿則一直到七點四十分才全部接侍完畢,當主儀人光照樞機宣讀出,左、右兩殿由金闕李特首相及金闕特上相文昌頒詔 天帝御命的人選均為維生樞機。
8、全體向教主 上帝行八跪十六叩感恩叩謝禮後,光照樞機在鐘鼓齊鳴十九響聲中,於參機正殿外大聲宣佈選舉喜訊。(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