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教復興二十週年,人間依據「回歸教綱的原則」,由第二任首席使者頒授台灣復興基地內弘教系統各掌院、初院,「院印」(至寶),並以「法印」為道符。
道符:
道符是來自道教的術語,「符」代表天界的文字,通常用篆、籀,屈曲成星雷之形,這一點與教印「天人大同」採雲篆,也就是天經文,似乎相通。另外印在道教代表信物,而符是用畫的,印是用刻的,後來發展亦把符刻在印上,直接用印的,這種符印合一的用法,與教印似更類似。當然首席強調,教綱的道符與一般符籙絕不同,我們現在的道符是在一塊黃巾上蓋上「正大光明」的法印,這塊蓋有法印的黃巾就是現行的道符。
「道符」其實是無形與有形交付任務的證明,不要當作符籙、符咒的觀念,它是一種證明,不是畫符去壓印,印本身就有鎮攝邪魔作用,不必符去鎮壓,這觀念要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