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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教徽由旋和標誌改為紅心的原由

教徽由旋和標誌改為紅心的原由

 

原先紅心是對內的,教徽(旋和標誌)是對外的,為什麼調整了呢?包括奮鬥服原本都是縫上教徽的,現在全改成紅心標誌了,為什麼?為了國際宏教。我記得師尊第一次去美國回來之後,在美國就有一些問題出現,因為白色人種對於教徽非常敏感,認為是希特勒的標誌,當時有坤道同奮脖子上戴了師母送的項鍊,就是有教徽的那一種,結果在美國大賣場遭到歧視與憤怒的眼光,於是師尊才做了一次調整,把紅心對外,教徽對內作為精神。20

但是,由於國際宏教方面,精神標誌和歷史上納粹標誌,雖然並不相似,卻仍引起若干不必要的誤解,鑑於現實條件的不成熟,為了避免無謂的困擾和爭議。所以使用範圍,也權宜地做了調整,原本廣為流通的精神標誌,僅限於教壇使用,作為最高精神的象徵,原本限於教旗上使用的中心思想標誌,則取代精神標誌,以因應宏教大量流通所需。

此一意料之外的發展,卻使得原本二套對外識別標誌的現象,回歸到以中心思想標誌為主的一致性識別系統,對於現階段的宏教工作而言,何嘗不是一件好事。21

 

 聖訓指示22

 

          本教精神標誌改用教旗圖樣,所有宏教文宣廣告一律遵辦

●首席正法文略導師:              

天運甲戌年三月二十五日(國曆五月五日)巳時

 

    有關使用「精神標誌」一案,經與無始古佛等緊急會議,爰議如后:

    一、「旋和係精神」與「紅心精神」在表面上,是二種不同圖形之精神象徵;實際上,其精神內涵同出於一源,源於  無生聖母暨  上帝,此乃  上帝為因應教化人間之不同方便法門。

    二、為使本教能適應全世界各種不同膚色、種族、國家、區域等人民宗教信仰之接受程度,在弘教宣傳方面,宜權衡當地之國情急民情因素,適時加以彈性調整,切莫一成不變,反致困擾。

    三、對於「精神標誌--旋和系」所將極可能招致猶太民族強烈反感及誤會而影響弘教前途一案,由於人類科技文明進步已逐漸縮短時空所造成之種種限制因素,使彼此間之互動關係日趨熱絡頻繁,故不僅是在美國地區,並且在歐洲、亞洲,或其他地區,甚至全世界之某一角落,皆將可能隨時存在「反納粹」之個人、團體或民族,因此,有鑑於民族共和、宗教大同之理念,目前現階段,本教所有國際弘教宣傳廣告集文宣資料、教院內部等,均應暫時避免使用「精神標誌」。

    四、基於前述理由,宜在國內、國外之弘教文宣廣告及資料,均一致改用「紅心」之「教旗圖案」而非僅是單純性之「紅心圖案」,以別于天德教之教旗,並期許建立如同道教「太極圖」、基督宗教「十字架」之世界性精神標誌。

首席師尊批示:

公佈之。

為求適應宗教潮流起見,本教精神標誌自公元一九九四年五月十日起加以調整改用教旗圖樣,所有弘教文宣廣告一律遵辦,以利國際弘教。

公佈週知!

                        涵靜老人

                        公元一九九四年民國八十三年五月七日午刻

                                                                                 

 

  人間行政決議23

 

 極院決議

 

天帝教極院函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六月二日

                                     (83)帝極()字第0一四號      

                                    附件:聖訓二篇、樞機團決議文一份

 

受文者:極院各室、院、團、道場、輔翼機構、各級教院、教院

  旨:明定本教     ---「中心思想標誌」暨  ---「精神標誌」,與

    使用於弘教文宣品時有關規定,請照辦並公佈週知!

    明:

    一、依據本(八十三)年五月五日及五月十九日有關使用本教「中心思想標誌」與「精神標誌」一案之聖訓暨駐人間首席使者批示辦理。(如附件)

二、有關使用本教中心思想標誌(紅心) 暨精神標誌(旋和系)規定為:

    ()明定「紅心」    ---「天帝教中心思想標

誌」為本教教徽,本教在國內國際一切弘教文宣、廣告,均以紅心教徽為天帝教之宗教形象表徵。

 

    () 明定「天帝教精神標誌」為本教教壇神聖之標誌,本教最高精神表徵,永懸「教壇」。

 

    ()為利國際宏教,適應世界宗教潮流,本教自公元一九九四年,民國八十三年五月十日起,本教所有一切弘教,文宣、廣告,必須使用本教有關標誌時,一律加以調整改用「紅心教徽」。原已使用「精神標誌」印製之弘教文宣廣告品,仍可酌情繼續延用。

三、於本案涉及教綱附件部分修訂,俟樞機團研議後,經駐人間首席使者核定,再行公佈之。

 

樞機團針對教綱附件-教徽之更動決議

 

民國八十三年五月十四日第二次樞機使者會議決議文:「機具教綱第四條『教旗』精神,暨教綱第三附件教旗與教徽說明,決議如下:

一、明定「紅心」「天帝教中心思想標誌」為本教教徽。

說明:教綱第二附件教旗說明「篆書紅心,為赤子之心,亦即天心之仁,光芒普射,朗照全球」。「並在天人大同、世界大同、宗教大同原則下,環繞天心為教奮鬥。」

 二、本教教旗是以本教紅心教徽常存心中,永垂萬並隨帝教普化全球,宏揚於世界。

 三、教綱附件明定「天帝教精神標誌」,-為本教最高精神表徵,且為「教壇」神聖之標誌,長懸本教各教院傳布真道,教徒修持教壇聖地。以充分豈是達常轉,自強不息、均衡、安定、和諧之帝教精神,與無形應化有形,有形配合無形之天人合一之圓滿境界。

決議自首席師尊核定日起,今後本教之國內國際一切弘叫文宣、廣告,均以「紅心教徽」為天帝教之宗教形象表徵。「精神標誌」則為教壇神聖之標誌,永懸教壇。



20維生首席講述,從歷史談紅心與旋和標誌,天人研究學會會訊季刊,第14期,民89年4 月,P6-7。

21梁光筆,教旗初探,天人研究學會會訊季刊,第14期,民89年4月,P15-6。

22 童光照編,教綱研究補充,P15。

23同前註,P1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