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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屆蕭大宗師宗教哲學研討會)

 

蕭昌明大宗師的人文精神與教化

劉見成/天帝教 

 

 

一切技術,一切規劃以及一切實踐與抉擇,都以某種善為目標。

Aristotle384-322 B.C.

 

 

§1.引言:社會價值的反思

    每一個人,就其自身而言,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individual),擁有個人獨特的生活經驗、知識背景或宗教信念。不過,每一個人同時也是一個社會性的存有(social  being),在複雜的社會關係網絡中扮演某些角色,與他人有一定程度的互動影響。那麼,在此雙重身分之下,作為一切技術、規劃以及實踐與抉擇之目標的善是什麼?亞里斯多德二千多年前的主張,在今日看來依然是真知灼見。它提供給我們的答案是個人的幸福與社會的美好,也就是說,建立一個足以讓個體生活幸福的美好社會,在其中每個人得以安身立命。但是,我們當前的存在處境又是如何呢?社會的發展走向是否讓我們更趨近那個目標的善?

    我們生活在資本主義當道的社會中,資本主義的價值觀,不論在個人範疇還是社會層面均影響甚鉅。人們生活週遭充斥著形形色色創意十足誘人的商業廣告

,透過蓬勃大眾媒體的推波助瀾,社會大眾陷溺其中,無法超拔,多少的行為抉擇被文化催眠式的廣告牽著鼻子走而一點也不自知。這正是我們的問題所在,而其嚴重性,正如社會學家艾爾金(Duane Elgin)所言,在於「廣告不僅只是推銷某種產品,它們並且推銷給我們隨著產品所無形帶來的思想態度、價值觀念與生活型態。服裝、汽車、餐具以及數不清的廣告中的東西,都傳輸給我們生活標準和行為模式方面,具有暗示性的強烈訊息,從而形成我們社會的標準。」[1]這個社會標準就是「消費的價值觀」,這種價值觀,一言以蔽之,就是「我消費,故我在。」

消費成為所有經濟活動的唯一目的與指標,在此指標下,只當一個人具有消費能力時,它的存在才有價值;而當一個人喪失其消費能力時,它在資本主義社會中的存在價值便消失了。換言之,在資本主義社會中,人類的存在價值是由他擁有什麼來界定的,而他擁有什麼則是透過消費得來的;同時,人們也習於以年消費金額來衡量一個社會的生活水準,並認定消費越多者比消費較少者來得更好,因為「消費的價值觀」之基本假設是:消費越多,你就會得到越多的快樂。因此,我們很清楚地看到,所有的商業廣告無所不用其極地,露骨或隱然地,激情或溫情地,不斷挖掘、刺激人們的慾望;可怕的是,慾望被越挖越大,形成一種十分飢渴的生活型態。為了填滿日益擴大的慾望深壑,必須增加消費擁有更多,但可悲的是,更多的擁有並沒有帶來真正的滿足,反而是更大的飢渴。人們沉淪於此惡性循環的洪流之中,無法自拔,此等焦慮不安的存在情境,正印證了亞里斯多德的警語:對於越來越多的無止境追求是病態的,超過了某一個界線,「擁有越多」對於生活是具有破壞性的。因此,在物質文明光鮮亮麗的表相之下,所隱藏的其實是一顆顆動盪不安的心靈,更糟的是人們並無此自覺。

當然,無可否認地,資本主義社會物質文明的發達,也為我們日常生活帶來前所未有的便利。不過,我們也為了擁有科技文明的便利,付出永無止境的辛勞,最後卻無法真正悠閒地享受便利。就算我們在享受使用的便利,另一方面我們也在默默地承受其制約,在獲得速度與便利的同時,也在流失生活的自由度與生命的自主性。

在今日科學昌明、科技發達、專業掛帥、物慾橫流、人心不古、價值錯亂、是非不分的年代裡,人們似乎喪失了個體安身立命與促進社會美好之善的準則。看看在我們的社會中,一個藥學博士竟然在實驗室中製造俗稱快樂丸的禁藥,販賣牟利,獲益數千萬元。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社會精英為何會作出這種事情,著實令人十分驚訝!是無知而為?還是迫於無奈?是無心之過?還是心存僥倖唯利是圖?也許他真的情有可原,但無論如何我們要譴責他的行為。

一個人能不能表現出某種行為,這是事實問題。但一個人要不要表現出某種行為,則是價值問題。在此,我們的行為表現有應該、不應該之價值判斷與取捨。並不是所有的事實( to be )都是應該的( ought to be ),舉凡販毒賣淫、綁票勒索、搶劫偷盜、殺親虐子等等,均是人類社會中的經常事實,但這些並非我們肯認與追求的價值,我們反倒認為這些事實在一個幸福的人生與美好的社會中不應該發生。

    藥學博士在實驗室中製造禁藥販賣牟利,是不爭的事實,但卻是我們所要譴責的行為。在此事件中,我們所關懷的並不是「能不能的問題」,李的專業素養是不用懷疑的,他絕對能做這件事;但我們的焦點是在「做不做的問題」,這是價值的反思與安立─「不為也,非不能也」─能而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價值取捨。

    誠如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 Socrates, 469-399B.C. )所言:「未經檢視的生命是不值得活的。」[2]人活著而有值不值得的衡量,正突顯事實與價值的不同。活著是生命中的事實,值不值得活則是價值的省思,是生命意義的確立,而這正是我們這個時代所欠缺的。

 

§2.「人文」釋義

    生命之所以需要價值的反思與安立,就在於人性發展的可能性。人基本上是一種動物,但畢竟不同:人可以向上提拔昇華,超越動物性的存在,成聖成賢成佛成仙;人也可以維持動物性的生命型態;但可怕的,也是我們所罪擔憂的是:人也會向下墮落沉淪,連禽獸都不如。如是,很明顯地,某些人性發展的可能性對於幸福人生的追求與美好社會的建立即構成不利的因素。如何避免人性的沉淪,促成人性的提昇,開展人性的光彩耀輝,建立和諧安樂的社會,即是我們必須面對的重大課題,這就是「人文」。

    「人文」一詞最早出現於《周易‧賁卦‧彖傳》[3],其文曰:「綱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賁之義為飾,飾就是文。文與質相對待,質指事物的本質,文則是事物的文飾。一個社會若質勝於文,無文飾或文飾不足,則無以發展;但若文勝於質,文飾過了頭,社會也會出問題。因此,社會文明的發展要有節制、限度,此一節制與限度必須透過人建立一套價值規範予以調控,這就是人文,即「文明以止,人文也。」[4]建立價值規範以止文明,在於止文明之過度,止文明之弊,其目的在於教化天下,真正成就文明,即「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此外,「文」即「花紋」、「紋路」的「紋」,本義是指相交錯的線條,《說文解字》:「文,錯畫也;象交文。」進一步,文亦指顏色有序的配合,如《周禮‧考工記》:「青與赤,謂之文。」《禮記‧樂記》:「五色成文而不亂。」顏色有序的配合即展現美麗的圖樣與光彩,因此之故,文進而引申而指一切事物有條理、有光采之具體呈現,即《釋名》所謂:「文者會集眾彩,以成錦繡。」

如此,「人文」並舉之大義就是:將動物性存在的人向上提昇,使其生命綻放人性中的條理與光采,成就人性與善化社會。這是以人為本的教化與成就,是人文化成,不是自然天成。自然天成只是事實的發展,人文化成則是價值的取捨安立與實踐力行。而「精神」者,心靈之覺醒也。「人文精神」即自覺為人的心靈喚醒。「人文教化」,一則在體現人之所以為人的殊勝內涵:成聖成賢成佛成仙,人成而聖成賢成佛成仙成;二則在建立典章制度、禮儀規範以善化社會。

 

§3.蕭大宗師的人文教化

蕭大宗師(1894-1942)諱始,字昌明,後以字行,四川樂至縣人,生於民前十八年,於民國三十一年在黃山總社芙蓉居歸空證道。宗師一生講經說法、行道濟世化人,悲願宏深,萬世景仰。

蕭大宗師的人文精神與教化,是其大願、大慈、大悲的真切體現。据《一 宗主談經‧入塵章》中所載,蕭大宗師於七歲時突然無疾而終,適得無形古佛倒裝凡軀,借屍還魂而復活返世,目的即是為了重整道德、教化人心。其教化乃以「廿字真言之精神」作為救世渡人之法門,直指人心,教育點化,轉化人性,成聖、成賢、成佛、成仙,永脫生死輪迴苦海,重建極樂世界於人間,即廿字世界之莊嚴佛土。[5]

人文教化之所以可能與可行之基礎,就在於人心人性有轉化的可能性,這一點是人之所以有別於其他萬事萬物之殊勝處,這也是人在宇宙中特別的存在地位。蕭大宗師於此點陳述甚多:

    人為天地之驕子,受天地正氣以生。[6]

    人為萬物之靈,又為天地之骨、宇宙之基。[7]

    萬事萬物,皆以人為基,道為人之母,人為道之本,捨人無道,捨道無人。[8]

    宇宙之間,唯道獨尊;天地之間,以人為貴,宰天地,制萬物,立天地心,生萬物命,是為人道。[9]

人性雖有此殊勝,然徒善不足以自行,為成就此人性之殊勝,教化就是必要的。此即蕭大宗師所言:「人既居三才之中,乃天地之心也,不使其有教育,不足以伸正氣。」[10]又言:「聖凡分別,唯在教之有無。」[11]人若無教化,則人性中之善根無以展現,更為物慾所蔽,則流於惡。[12]蕭大宗師於天界所修煉成之第八靈,曾於凌雄寶殿上慷慨陳言:「方今大道不張,乃人心不古,人心不古,乃教育不良。」[13]人性之善根,若無教化之規範、提昇與落實,所見即是人性之惡果、社會之動亂。欲挽此劫,必盡人道,人之所以為人之人倫儀軌。此「為人之道,仙佛聖賢之基。可以為人,必可為仙、佛、聖、賢。不可以為人,雖具人形,實與胎、卵、濕、化無異。可見其為人之事大,益見其為人之不易。」[14]其要有六:「一曰孝悌,二曰仁愛,三曰禮義,四曰廉恥,五曰慈悲,六曰和平,具此善性,失此非人。」[15]人失此善性,即與禽獸無異,倘若能成就展現此人性之善,便是聖賢仙佛,此蕭大宗師所言:「為人之道,仙佛聖賢之基。」「有生以來之仙佛聖賢,皆是人之自作自造。」[16]之切意也。故一 宗主有偈云:

        此身即是佛,毋庸拜世尊。若欲問究竟,便是作常人。

        人乃佛之體,佛乃人之心。復問何以故,道在此中尋。[17]

要言之,人成即仙成、佛成、聖成、賢成,然此若捨教化,則無以竟其功。

    蕭大宗師成就人性、善化社會之人文教化,是以廿字真言作為濟世化人之寶筏。蕭大宗師所修煉成之第八靈,受諸佛群仙之推載為「三才教主」,掌管三才之教,「天地人三才之一切教化,皆以廿字而行教。」[18]廿字真言是為人之道,也是成聖之道;是成就人性的人生守則,也是善化社會的價值規範。人生離不開行為,而行為是人際之間的互動所引發,從而產生人倫關係。行為涉及正當性,正當的行為稱作善,不當的行為便是惡。此德性在人生中具有特別的優先性,因為人若不重視德性,或是缺德,不僅人獸難辨,甚者禽獸不如,這必然引起人際間的衝突,破壞社會的和諧安樂,進而導致個體人生的不幸福。今日社會動盪不安、亂象叢生,不擇手段之惡行到處可見,此即價值觀念日趨式微之跡。德性之重要,在於:依此而行,可成就人性、安立社會、幸福可享,更是超凡入聖之門徑。「德者道之本,尤為法之基。」[19]廿字真言就是這個本、這個基。世俗社會中之崇神禮佛,其義非在禮拜之以求福報德蔭,而是效其功德、繼其志,以成就人性之善、利益社稷人生,進而超凡入聖。[20]

    廿字真言乃是以儒、道、釋、回、耶五教之教義為教義,合五教渡人之精神為精神,作為個體人生之守則,社會之價值規範,「以忠與恕,而正奸詐;以廉與明,而治貪污;以德與正,而治酷偏;以義與信,而治背亂;以忍與公,而治殄私;以博與孝,而治暴逆;以仁與慈,而治幽厲;以覺與節,而治痴吝;以儉與真,而治濫偽;以禮與和,而治侮慢」[21],社會人心得以淨化,浩劫可挽,眾 生可救。[22]此即蕭大宗師繼天立極、濟世化人之大慈、大悲、大願、大行。

 

§4.結語

雖然這是一個爾虞我詐的社會,但誠信依然是我們肯認的價值。縱使這個社會多麼地貧富不均、資源分配不公,但公平正義還是我們努力的目標。當然這是一個不完美的世界,但是美好理想社會的追求,終究是我們奮鬥的目標。今日人心敗壞、社會不安,這正是吾人修道行道、正己化人的一大因緣。人身難得今已得,正法難聞今已聞,現下當務之急就是具體的實踐。蕭大宗師殷殷告誡吾人的就是實行,其言:「現在言佛者,言而不行,本道重在言而即行。」[23]又有偈云:「仙佛未嘗見,惟人有常云。所云皆非道,貴乎在實行。」[24]「法門雖萬戶,何嘗出理倫。理倫真正確,又看行不行。」[25]廿字真言是人生守則,其目的就是引導行為的實踐,以成就價值,若徒託空言,則無補於用。就像病人很認真地聽醫生所說的話,卻不依照醫生所吩咐的去做,這對病情的改善是沒有用的。正如古希臘大哲亞里斯多德所言:

    在實踐的事務中,目的並不在於對每一課題的理論和知識,而更重要的是對它們的實踐。對德性只知道是不夠的,而要力求應用或者以什麼辦法使我們變好。[26]

誠哉斯言!

廿字光明,以此洗心,以此體行,矢奮不渝,克進大同!

願以此與同道共勉,實踐蕭大宗師的教化於人間!



[1]D. ElginVoluntary Simplicity,張至璋譯,《自求簡樸》,p.p.198-199,立緒文化 1996

[2] PlatoSocrates’ DefenseApology38ain PLATO: The Collected DialoguesEdited by Edith Hamilton and Huntington CairnsNew York: Bollingen Foundation1961

[3]見吳正南、王金芳編著:《中華傳統人文精神概論》,華中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p.39。

[4]朱熹:《四書章句集註》註《論語‧子罕》:「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謂:「道之顯者謂之文,蓋禮樂制度之謂。」

[5]《一 宗主談經‧混元章‧六》中云:「我教之廿字,即良藥良醫,可救天地,而造成聖賢仙佛,以此救人,而人人得其安慰,推而廣之,化而遠之,使天下成為廿字之世界,即所謂莊嚴佛土是也。」

[6]《一 宗主談經‧混元章‧二》

[7]《一 宗主談經‧混元章‧一五》

[8]《一 宗主談經‧天人合一章‧四》

[9]《一 宗主談人道經》

[10]《一 宗主談經‧混元章‧三○》教育即教化也,若要區分,則可謂:教育乃狹義之教化,而教化為廣義之教育。

[11]《一 宗主談經‧混元章‧三○》

[12]《一 宗主談人道經》:「人性如水,決東東流,決西西流,性善性惡,盡皆人性。」「人心之初,無善無惡,所為善惡,物慾所蔽。」

[13]《一 宗主談經‧入塵章‧二七》

[14]《一 宗主談人道經》

[15]《一 宗主談人道經》

[16]《一 宗主談經‧天人合一章‧十二》

[17]《一 宗主談人道經》

[18]《一 宗主談經‧入塵章‧二九》

[19]《一 宗主談經‧天人合一章‧十二》

[20]《一 宗主談經‧混元章‧七》:「所言神者,即我也,非他也。習聖人之所以神道設教,乃塑像而表之,此塑像之泥木偶,無一非事業功績有益於人者。崇拜之道,非唸經可以得其福德者也。」《一宗主談經‧混元章‧一六》:「神之所以謂之神也,是因其有功有德之謂也。吾人祀神,必效其立功立德,以繼其志可耳。」

[21]《天人日誦廿字真經》

[22]《一 宗主談人道經》:「儒之忠恕,道之清靜,釋之慈悲,回之清真,耶之博愛,皆為渡人。擷斯聖德,即為守箴,人生守則,廿字光明,以此洗心,以此體行,凡所施為,無不中矩,養之以素,居之以恆,立極人道,化解劫運。」

[23]《一 宗主談經‧混元章‧二五》

[24]《一 宗主談人道經》

[25]《一 宗主談人道經》

[26]亞里斯多德:《尼各馬科倫理學》,1179b:1-5,苗力田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2。